23條立法是拖得太久而非立得太急
翊君/時事評論員
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國14億國民的共同責任。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既是香港700多萬市民的責任,同時是愛護國家的表現。
今早就完成立法會二讀及三讀,23條立法真的如一部分人所言太急嗎?說實話,一條拖延了26載寒暑的立法,是拖得太久,而不是太急。
香港特區完成23條立法工作,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是中央政府關心和高度關注的事。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今日發表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指出今後一年的任務包括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其中要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過去26年多,特區政府未能完成23條立法,也因為未能完成這個憲制責任,香港經歷了兩次重大的社會動亂。也許在2003年上街反對立法的市民,也後悔當日受到有心人的渲染唆擺,到「顏色革命」在香港出現,「黑暴」肆虐香江,才驚覺境外反動勢力在香港潛伏和盤根多年,危害國家安全的勢力與自己竟然如此接近。誠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所言,如今地緣政治複雜,國家安全威脅可以突如其來,故早一日立法,少一日風險。由此可見,完成23條立法工作,既有必要性,也有急切性。
愛國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和責任,它不僅僅是一種情感表達,更需要行動和實踐。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受境外勢力成脅,既是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是香港人的責任。在23條立法後,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將被遏制和禁絕。國家安全受港人高度重視,就是體現香港人的愛國精神。因此,支持23條立法,就是愛國家的表現,這一次對國家及特區政府的支持,是市民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的最好體現,為香港的繁榮穩定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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