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領事抹黑23條 作故仔得啖笑

翊君/時事評論員

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天經地義之事,因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偏偏,部分人唯恐天下不亂似的,對特區政府履行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說三道四。但事實上是,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對香港的內部事務進行干涉或指責。
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接受境外媒體訪問時,批評香港特區政府實施香港國安法及就基本法第23條作本地立法,聲稱:「香港最不需要的就是更多、涵蓋範圍非常廣泛的新罪行」,又指美國企業機構高層來港後使用一次性手機和手提電腦「用後即棄」,以防資料外洩云云。同時,他又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作出評論,並要求特區政府釋放黎智英。
作為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對香港內部事務說三道四,通過境外媒體抹黑香港,做法不妥也令人髮指。
首先,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這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不容任何別國干涉,像梅儒瑞這樣的美國官員不用操心,也沒資格操心。事實上,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同時也是國際慣例。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履行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天經地義。
至於所謂完善國安法律建設後的香港會出現濫權打壓市民的情況,更是荒天下之大謬。特區政府在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當中,已列明各項罪行罪類的細節,並以各國相類罪行作參考,包括美國,證明為維護國家安全制訂法律是國際通例。梅儒瑞本人可能也知道,其老家美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就最少有21部,而以所謂「國家安全」為名義簽發的行政命令更不計其數,至於法律以外的秘密監視、非法監聽、全球追捕等手段更多不勝數。若如他所指有美國公民來港後使用手機等要「用後即棄」,那麼在美國也不知要如何才能生活了。也許梅儒瑞以為世界各地也像美國一樣,秘密監視、非法監聽無處不在。真的是「聽到嚇一跳,然後得啖笑」。
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的諮詢工作近日結束,結果有99%的意見是贊成特區政府就23條進行立法。香港市民大眾早就看得清清楚楚,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安定的根本,無國安何來家安,經濟發展更不可能出現在一個動盪的社會狀況當中。梅儒瑞的評論根本是充滿了謬誤和不實之詞,完全站不住腳。也許他低估了香港人的智慧,還以為任何外部勢力仍可以煽動香港人,搞亂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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