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5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這是該法時隔14年後的再次修訂。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0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該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是中國保密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中國現行保密法於1988年制定、2010年修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指出,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保密工作基本原則,進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有關方面要加強普法宣傳,抓緊出台配套規定,確保法律有效實施。
本次修訂的一個重要背景是,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保密工作面臨一些新問題新挑戰。
「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有必要對保密法進行修改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說。
針對信息化、數字化飛速發展帶來的保密難度加大問題,新法進一步完善了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是明確網絡信息的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等各個環節均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二是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發布的信息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處置報告,並根據要求刪除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信息,對有關設備進行技術處理等。
同時,修訂後的保密法「科技含量」明顯提升,許多條款顯示出對保密科技創新和科技防護的重視。
在支持保密科技創新方面,保密法在總則增加規定,明確國家對保密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的鼓勵、支持,強調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依法保護保密領域的知識產權,為保密科技實現高水平自立自強提供法律支持。
在完善保密科技防護制度措施方面,新法規定,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全流程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並配備保密設施、設備,明確涉密信息系統定期風險評估要求,避免「帶病運行」。
此次修訂還考慮了信息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新法規定,保密事項範圍制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每年開展國家秘密審核;同時,增加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專門條款,建立起信息公開的「安全網」。
中國國家保密局負責人認為,這進一步強化國家秘密的精準保護,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資源合理利用,「做到該保守的秘密堅決守住,該公開的信息依法公開」。
新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