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守法者 何須擔憂23條立法
翊君/時事評論員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宣布,特區政府正式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對於這項「必須做」的立法工作,部分市民擔心立法後會限制香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當然,這是一種不符合現實的偏見。
《基本法》列明,香港人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而《香港國安法》也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要尊重及保障人權,會確保23條立法符合保障人權的國際標準。
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對於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及自由,簡單而言就是並非可以任意妄為。我們在過去十年,看到就是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保護之下,部分有心人打著「自由」和爭取所謂「民主」的旗號,在社會大肆破壞,被捕後又喜以人權自由作擋箭牌,妄想可以此為由逃避刑責。
擔心23立法會限制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人,大概有兩類:一類是長期被灌輸錯誤思想,以及23條立法真的會限制市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人;另一類是長年立心不良、抱持反國家反政府觀念的壞分子。前者對23條立法有誤解是出於「無心」,後者則「有意」且意圖不軌。敢問如果奉公守法,何須擔憂誤墮法網呢?最重要的是,任何自由也有底線,我們過去幾年看到的,是部分人打著「自由」的旗幟,進行分裂國家、破壞社會的行為。尤其是從修例風波中的「私了」、「裝修」看,市民更需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故此,23條立法工作,公眾根本不需要杞人憂天,更不要聽反對派政棍們指鹿為馬。因為23條立法是為了保護國家、香港和市民,非但不會打壓人權自由,更是予以最適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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