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守法者 何須擔憂23條立法

翊君/時事評論員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宣布,特區政府正式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對於這項「必須做」的立法工作,部分市民擔心立法後會限制香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當然,這是一種不符合現實的偏見。
特首李家昨日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以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公眾諮詢記者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記者會上提到,強調23條立法工作會「特別重視保障人權及堅持法治原則」,基本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保障香港居民及在香港其他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而林定國提及到,在保障人權的同時,必須要明白大部分的權利及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及自由。
《基本法》列明,香港人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而《香港國安法》也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要尊重及保障人權,會確保23條立法符合保障人權的國際標準。
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對於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及自由,簡單而言就是並非可以任意妄為。我們在過去十年,看到就是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保護之下,部分有心人打著「自由」和爭取所謂「民主」的旗號,在社會大肆破壞,被捕後又喜以人權自由作擋箭牌,妄想可以此為由逃避刑責。
擔心23立法會限制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人,大概有兩類:一類是長期被灌輸錯誤思想,以及23條立法真的會限制市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人;另一類是長年立心不良、抱持反國家反政府觀念的壞分子。前者對23條立法有誤解是出於「無心」,後者則「有意」且意圖不軌。敢問如果奉公守法,何須擔憂誤墮法網呢?最重要的是,任何自由也有底線,我們過去幾年看到的,是部分人打著「自由」的旗幟,進行分裂國家、破壞社會的行為。尤其是從修例風波中的「私了」、「裝修」看,市民更需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故此,23條立法工作,公眾根本不需要杞人憂天,更不要聽反對派政棍們指鹿為馬。因為23條立法是為了保護國家、香港和市民,非但不會打壓人權自由,更是予以最適切的保障。
(本文不代表《今日正言》立場。如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