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研究「加分」制 鼓勵物管舉報濫用公屋

據報道,房屋署引入新思維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初見成效,本財政年度首八個半月已收回2100個濫用及違約公屋單位,接近上一個年度全年總量。除要求公屋戶申報物業及居住情況、「放蛇」打擊網上平台出租公屋外,房屋署亦引入「加分制」,鼓勵屋邨物管公司舉報公屋違規行為,並研究參考「好市民獎」,提供舉報誘因,打擊濫用公屋。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個案,以及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積極性,若物管公司在平日的巡查期間,發現有濫用公屋情況,向署方舉報,並成功收回單位,將可獲「加分」,相關分數會對物管公司的日常評核及將來再投標房委會管理合約都有幫助。她希望相關做法有助完善屋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