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2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意見》強調,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獨特地位和作用。文件提出,為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意見》全文共4,500字。在「總體要求」中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善用各方資源,深化融合發展;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持續推進政策和制度創新;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持續推進、久久為功,因時因地制宜,支持條件好、優勢突出的地區率先試點、以點帶面,引導其他地區找準定位、協同增效。
《意見》提出的工作目標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基本建成,福建作為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效應充分顯現。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融合發展示範效應不斷顯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對台融合作用充分發揮。
《意見》從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促進閩台經貿深度融合、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深化閩台社會人文交流、強化組織保障五大方面,共提出了21條政策措施。
在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方面,《意見》提出,暢通台胞往來通道、促進台生來閩求學研習、鼓勵台胞來閩就業、擴大台胞社會參與、便利台胞在閩生活、完善涉台司法服務。
在促進閩台經貿深度融合方面,《意見》提出,優化涉台營商環境、深化產業合作、促進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加強科技創新合作。
在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方面,《意見》提出,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
在深化閩台社會人文交流方面,《意見》提出,擴大社會人文交流合作、鼓勵青少年交流交往、促進文化領域融合發展。
在強化組織保障方面,《意見》提出中央財政通過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福建開展涉台經濟合作、人文交流等。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要加大對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重大項目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