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螺旋槳擊殺 布氏鯨脂肪組織溢出

自7月13日西貢有布氏鯨出沒,半個月以來大批市民、遊客出海觀鯨,社交平台湧現載客船隻近距離觀鯨的相片及片段。早前鯨魚身上已出現疑被螺旋槳擊中的傷痕,昨日更被發現側身反肚、內臟溢出,浮屍牛尾洲海面,觀鯨慘變殺鯨。海洋公園表示,相信鯨魚是最近才死亡,鯨魚有三個明顯傷口,死因需待進一步解剖及調查,又指市民可反思如何與大自然不同物種相處。

昨日傍晚6時許,鯨魚屍體由政府租用的躉船吊起,拖至西貢萬宜水庫西壩,待進一步解剖及調查死因。遇害鯨魚品種屬布氏鯨,估計長約7米,近半個月以來多次在西貢海域出沒,更不時浮上水面張開口。警方昨晨10時許接報,指西貢牛尾洲附近海域發現鯨魚屍體漂浮,水警及海事處一度在海面巡邏及提示其他船隻別靠得太近。

現場所見,鯨魚打側浮屍在海面,一邊魚鰭和半條尾鰭露出水面,鯨身黑色背部有三個明顯傷口,均已嚴重潰爛,整個傷口爆開,露出白色肉及有身體組織溢出,其白色腹部亦有多處脫皮。有較早發現鯨屍的船家不禁慨嘆:「打車葉(螺旋槳)打到腸都標了出來!」

海洋公園昨晚舉行記者會表示,對比上次觀察,鯨魚背部正中位置出現第三個新傷口,大小仍有待量度,相信鯨魚是最近才死亡,脂肪組織經傷口溢出海面。海洋公園指出目前仍在解剖及調查死因,對事件感到可惜,又指這是一個好機會讓市民反思,如何與大自然的不同物種相處。至於第三個新傷口是否與觀鯨活動有關,亦有待進一步調查。該條命喪西貢水域的布氏鯨身長約7米,較成年布氏鯨12米至17米細小,相信是未成年布氏鯨,對上一次在港發現布氏鯨於2021年,惟該鯨最終於深圳灣擱淺。

漁護署表示,解剖後的鯨魚屍體會作合適安排,包括研究可否製作標本,以供科研和教育用途,亦為日後政府如何處理鯨魚再在本港出現作參考及制定方案。署方重申,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元。翻查資料,本港1997年制定了《觀豚守則》,規定距離海豚500米內只能有一艘船,如距離少於100米須關掉引擎。多個保育組織希望政府將觀鯨納入守則,加強規管。

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科學主任陳梓南說,遊艇的增加對鯨魚是具傷害性,鯨豚動物依靠回聲定位,而船隻的摩打聲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會令鯨豚迷失方向感,無法回到原本的棲息地,甚至擱淺。有海豚保育學專家指出,經常同一時間多達十多二十艘船隻在鯨魚附近徘徊,對牠造成很大干擾,會間接增加牠覓食的難度,最終可能令牠身體不適,甚至死亡。事實上,自發現鯨蹤後,政府及眾多保育組織均發聲呼籲停止進行觀鯨活動,惟事與願違,導致鯨魚客死異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