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工作」成常態  吹走「風假」?

颱風泰利襲港,不少打工仔昨日獲得額外一日「打風假」,但很多公司在疫情期間都實行了在家工作(WFH)新制度,打風期間又應否實行?

有網民在討論區以「我同事當咗打風真係放假 WFH都唔肯」為題發文,批評下屬不願意在八號風球下「WFH」,引來網民熱議。有網民支持發帖者,亦有人不認同:「(WFH)電費水費寬頻有冇得claim(報公數)?」

有網民感嘆有WFH後連風假都被「吹走」,「公司一人一部Macbook Pro,就係畀人呢兩三年WFH,不過變相無咗風假」;另有網民質問:「其實想知如果打風WFH屋企突然出事,勞保包唔包?」

究竟八號風球等惡劣天氣下,打工仔可否向WFH說不?根據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情況工作守則》,僱主應該以員工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作首要考慮,訂明在惡劣天氣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下,僱員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的安排,但《守則》並未列明在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可以安排員工上班。換言之,「風假」非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