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試行水上鐵騎 檢驗搜救成效
為提高海上安全及海上搜救能力,警方昨日公布水警總區將於今年8月初開展「水上電單車試行計劃」。兩部租用參與計劃的水上電單車將首先在較多水上活動的水警東分區進行試驗。消息指,警方會收集前線人員的意見,了解水上電單車對警方海上行動的成效,日後再考慮是否添置。
警方指,由於水上電單車沒有螺旋槳配置,因此可輕易進入淺水區、海灘或擠擁的船隻繫泊區,亦可在泳客、獨木舟及直立板附近靈活地及低風險地移動,從而更能提高海上安全及海上搜救能力。而所有駕駛水上電單車的人員均會擁有相關資格及接受了救援和內部訓練。當人員使用水上電單車時,會穿着個人保護裝備,並連同一艘支援船一起執行淺水區或海灘救援等特定任務,以確保安全。
據悉,目前消防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世界上一些執法機構均已採用水上電單車於救援行動,其功用亦得到廣泛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