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深水埗區會越權 民政專員拉隊離場
深水埗區議會昨日舉行會議,副主席伍月蘭提出關注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出席會議的民政事務專員黃昕然表示這是全港性事務,不符合《區議會條例》,並拉隊聯同其他部門官員離場。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昨日回應表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屬於全港性事務,加上政府已另行安排區議會代表參與專題簡介會,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政府認為區議會或其轄下委員會會議並非討論有關議題的合適場所。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政府已於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並正陸續與各界人士會面解說有關方案,包括將於5月15日舉辦兩場簡介會,聽取地區人士的意見(包括區議會)。
發言人強調,《區議會條例》第六十一(a)條訂明,區議會的職能為就(i)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的事宜;(ii)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iii)政府為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及(iv)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向政府提供意見。任何在區議會或其轄下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的事項必須符合上述職能。